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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呈现变轨态势

2015-01-22 14:02:42       来源:北京商报
“不是三四千,不是一两千,只要998,998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欺骗……”类似的电视购物广告词,一度让电视购物广告被打上假货泛滥、虚假宣传的标签,而如今的电视购物是否依然受人诟病呢?
 
继本报报道的快乐购即将上市的消息后,人们再一次将目光聚焦到电视购物领域。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政策以及市场的自我调节,如今的电视购物市场环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净化,电视购物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趋势。
 
快乐购创业板上市
 
东方购物(东方CJ)和湖南广电旗下的快乐购被认为是国内电视购物领域的领头羊。日前,两强之一的快乐购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公告中指出,公司本次发行总股数为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06元/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将达4亿股。据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快乐购已于昨日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开市半小时后股价上升到13.05元/股。
 
据快乐购2014年主要会计数据显示,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达27.7亿元,利润总额达1.6亿元。公司预计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将上升5%-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将下降0-10%。
 
快乐购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由湖南广电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是商务部认定的全国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从电视购物起步,逐步发展成集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外呼购物为一体的三屏互动整合营销平台。根据欧睿信息咨询公司统计,2013年电视购物行业营业收入前三名的公司(包括东方CJ、快乐购)占49.6%的市场份额,快乐购稳居前三。
 
电视购物
 
电视购物T2O模式探索
 
当下的电视购物早已不再用那种洗脑式的“叫卖”荼毒观众,内容上开始与电视剧、综艺节目相结合;渠道上开始向网络、手机等多元化营销模式转变,于是一个新的行业名词“T2O”开始流行起来。
 
T2O模式(TV to Online)也被称为“视网融合”,即“电视剧+电商”的运营模式。1月10日开播的由旅游卫视与问优传媒联合打造的电视节目“超级代言人”就是一档融合了T2O模式的综艺节目,而这档节目的冠名商正是阿里旅行“去啊”。
 
曾参与过这档节目的木兰初绽(mulain)企业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观众如果对节目中的品牌产生兴趣,通过淘宝、天猫客户端扫描节目中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跳转到淘宝“超级代言人”专页,节目中的品牌产品都会在上面找到。
 
“超级代言人”节目组负责人朱女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超级代言人自开播以来已有两期,收视率一直不错。第一期收视率达到0.38,在卫视百档节目中排名第14位;第二期更有提升,收视率达到0.41,在百档节目排第12位。
 
朱女士表示,对于卫视平台而言,有时候大的赞助商可能不好找,超级代言人就想到了把成本分摊到多个小规模赞助上,并找到了阿里巴巴冠名。阿里巴巴通过资源置换的方式向商家提供流量,把赞助商推到淘宝首页。作为交换,阿里旅行“去啊”会作为冠名商,在节目中得到宣传介绍;商家一方面可以在淘宝上排进首页,销售自己的产品;一方面可以在旅游卫视节目中宣传自己的品牌,找到自己的代言人。
 
 
朱女士称,超级代言人这档节目很巧妙地把卫视、赞助商、阿里三方面联合起来,实现了三方受益,之后栏目组会请来更多知名主持人和大牌艺人,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和知名度。
 
政策规范成效显著
 
针对此前电视广告中存在的假货泛滥、虚假宣传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曾先后发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原广电总局第61号令)和《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71号文件)。2013年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7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做好电视购物广告发布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备案工作。电视媒体在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前,应当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此外,商务部曾在2014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中表示,去年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立案查处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691件,关停了16家非法开办的电视购物频道,违法违规电视购物广告数量下降83.9%。 更多:互联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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